新的研究结果显示,常温条件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存活时间短,1天内全部失活,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在“物传人”系统研究的科学结论基础上,因时因势不断优化、动态调整,科学精准采取进口非冷链物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进口非冷链物品低风险的不再消毒,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措施也有变动”
《通知》确定的原则是,根据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来源国家(地区)疫情、物品类别和特征、运输方式和时长、装卸方式等,综合研判物品被污染的风险,分级分类采取预防性消毒或放行措施。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原则是上月发布的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要求。不过,当时该方案仍提出,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非冷链物品适当进行抽样检测。
《通知》把进口非冷链物品被污染风险分为低风险和高风险2个风险等级。除高风险的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预防性消毒外,不适宜预防性消毒的高风险进口非冷链物品和低风险进口非冷链物品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抓紧调整相关规定,不准自行出台进口非冷链物品加严管控措施。
在7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李政良已经介绍了优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的一些工作。他表示,海关进一步强化出口方源头管控,从全国口岸检出情况看,虽然全球疫情居高不下,部分国家和地区疫情反弹,但近期进口冷链食品检出阳性的数量大幅下降。
同时,《通知》提出,对冷链食品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不再实施暂停进口申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李政良介绍,这可以在保证监测检测工作有效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效率。